年终盘点 | 2023年,中国清洁供热政策汇编

2024-01-05

小编回顾盘点了2023年从国家至地方所发布的清洁供热相关政策,众多利好政策频出,有力推动新型储能市场的发展。公司核心产品--蓄热式电加热锅炉在清洁供热方面将发挥关键作用。

一、国家层面

1、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1月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稿指出充分发挥储电、储热、储气、储冷、储氢优势,实现多种类储能的有机结合和优化运行,促进电力系统实时平衡机理和平衡手段取得重大突破;工业领域加快电锅炉、电加热等技术应用,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

2、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

2月23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发布《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25年,通过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进一步提升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市场占有率。与2021年相比,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

3、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

3月15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其中,《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中提到:因地制宜推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试点县平原地区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应采用热电联产、大型生物质锅炉等集中供暖模式,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散煤,促进农村清洁取暖、清洁用能。结合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城镇清洁供热供电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目录包含节能锅炉制造、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地热能开发利用装备制造、地热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等。


5、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4月2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充分发挥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热(冷)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的优势,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提升电力系统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统综合效率。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9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7、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新建容量在10蒸吨/小时及以下工业锅炉优先选用蓄热式电加热锅炉、冷凝式燃气锅炉。在可再生能源电力充足地区,支持优先选用电加热锅炉。在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鼓励发展耦合太阳能的蓄热式锅炉,探索构建多能耦合的供热模式。在工业余热富集地区,鼓励优先选用余热锅炉。


二、地方层面

青海省

1、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青海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6月15日,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政府国有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省招商局发布《青海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加快提升终端用能低碳化电气化水平,在铸造、玻璃等行业因地制宜推广电锅炉等电能替代设备,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重点对工业生产过程1000℃以下中低温热源进行电气化改造。

2、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能源局:《青海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8月23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能源局正式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采用电能替代方式进行清洁供暖改造,实施三江源地区清洁取暖工程,加快推进海西州、西宁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


四川省

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四川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1月11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快推进地热资源勘探开发,探索开展地热发电试点;研发熔盐储能供热和发电、飞轮储能、高温相变材料储热等关键技术;推进煤电机组技术革新,开展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等。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展开2023年度计划实施煤改电二期居民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的通知》

2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发布《关于展开2023年度计划实施煤改电二期居民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的通知》,工程涉及阿克苏地区、哈密市、和田地区、吐鲁番市、喀什地区、巴州6个地州市27.95万户。


山东省

1、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新型储能入库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4月10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度新型储能入库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征集范围包括:锂电池储能调峰项目、压缩空气储能调峰项目、分布式储能项目、煤电储热项目等。其中,煤电储热项目要求,以固体蓄热等为储热(冷)手段,提高机组深度调峰能力5万千瓦及以上,连续深度调峰时间不小于4小时。

2、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5月2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供暖,到2030年全省清洁供暖比例达到85%以上。推动城市或区域余热综合利用,到2025年完成大容量高效机组余热供暖改造1.5亿平方米,工业余热供暖改造面积力争达到5亿平方米。鼓励建设区域智慧供热、供冷运营管控平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

1、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3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因地制宜推广空气源热泵、蓄热电锅炉等新型电采暖设备,加大炊事、生活热水等电器产品的普及。


河南省

1、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2月6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出力度,推动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推动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低碳供暖等。

2、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3月22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河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综合考虑电力供需形势,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在铸造、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加快电窑炉、电锅炉、电动力设备等推广应用,加强对工业生产过程1000℃以下中低温热源进行电气化改造,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提升工业整体电气化水平。


山西省

1、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6月13日,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山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推动工业用能电气化,推广使用工业电锅炉、电窑炉、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


广东省

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

5月8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方案指出,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在钢铁、石化、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等技术,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


河北省

1、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4月19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重点发展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储氢、储热等储能产业;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在铸造、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低温吸收式制冷机等电能替代;因地制宜推广园区集中供热、能源供应中枢等新业态。


云南省

1、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云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8月25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在铸造、玻璃、陶瓷、医药、烟草、食品等行业推广节能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提高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重点对工业生产过程1000°C以下中低温热源进行电气化改造。


湖南省

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12月2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其中指出,实施电力资源聚合互动行动,在钢铁、建材、有色、化工、印刷、造纸、食品等工业领域全面推广应用电炉钢、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


内蒙古自治区

1、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5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在钢铁、铸造、建材等重点行业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在重点工业园区推进工业电窑炉、热泵、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应用,推动新增热负荷电能替代,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提升负荷侧用电智能化水平和灵活性。


甘肃省

1、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5月1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全面开展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推动既有设施绿色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持续推进冬季清洁高效取暖及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


福建省

1、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5月1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意见提出,推进终端用能领域在成本可控的前提下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推广热泵、电窑炉等新型用能技术,促进单位产品碳排放降低;鼓励新兴重点用能领域以绿色能源为主满足用能需求并对余热余压余气等进行充分利用;推进煤电企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


江苏省

1、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加快推动我省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7月19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推动我省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中提到:引导技术创新应用。推动我省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着力推进技术成熟的鲤离子电池储能规模化发展,积极支持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热储能、氢储能等创新技术试点示范,应用“源网荷”各侧储能集群建模、智能协同控制关键技术。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项目技术应用种类达到5种。


2、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11月9日,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将稳妥推进钠镍/钠硫电池、固液混合/全固态锂离子电池及关键材料的低成本、规模化应用,加快提升压缩空气、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储能技术产业化,探索熔盐储热、飞轮储能、重力储能等前沿技术,加快高比能、高安全、长循环新一代储能电池技术研发,持续提升储能系统集成能力和智慧可控水平,拓展新型储能商业模式。